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招标采购有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定学校有关采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4.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工作。
5.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自行采购活动。
6.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结算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8.完成学校、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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